一位法律系教授对即将成为律师的学生们讲解如何处理棘手的案子。他建议说:“你为一个案件出庭辩护时,如果事实站在你这边,就着重强调事实;如果法律条文站在你这边,就着重强调法律条文。”
这时,一个学生问:“如果事实和法律条文都对我不利,哪怎么办?”
教授:“在这种情况下,把重点转移到桌子上,重点敲桌子。”